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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渝药监执法协作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研讨会召开
6月15日至16日,重庆市药监局、四川省药监局在重庆市大足区联合召开川渝药监执法协作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研讨会。重庆市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柏朝诗出席会议并讲话。
与会人员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订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国家药监局案件查办指导意见等最新规定要求,共同制订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问题进行了研讨。
与会人员认为制订符合两地监管工作实际的裁量基准,对营造公平公正的监管环境十分重要。裁量基准的制订必须结合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产品风险性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并就《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初稿)》具体条款进行了讨论。
期间,与会人员调研了重庆祥源中药(集团)有限公司,并针对中药饮片抽检不合格定性处罚、道地药材趁鲜加工相关问题、加强中药饮片质量监管和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等进行了探讨。
重庆市药监局、四川省药监局相关处室、单位,以及两地部分市场监管局负责人参会。
文章来源“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